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已經本屆商務部第2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并經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市場監管總局同意,現予公布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》經2012年8月24日商務部第68次部務大會討論根據,并經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環境保護部允許,2012年12月27日,商務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公安部、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 12 號發布。
一輛報廢汽車應如何處理?處理錯誤是廢棄物,乃至會導致重度污染,解決標準則是資源,報廢汽車“廢物利用”必須精 細化管理歸類,拆解分類越細,所獲取的資源就越大。